贡布里希写过:“实际上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而已。”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批评家杨小彦,回应民间对艺术的诸多议论:艺术有对错之分吗?艺术一定需要懂吗?怎样看待“美”与“丑”。
艺术的阴谋
巴塞尔艺术展结束了,可围绕着艺术展的民间议论却余音不断,欲罢不能。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种说法,认为西方艺术整个就是阴谋,通过巴塞尔艺术展,用“他们”的“看不懂”干掉“我们”的“看得懂”,从而达到颠覆的目的。
这言论我听着,背后直冒冷汗,以为一场风暴又要来临了。
当然,言下之意是,“看不懂”意味着乱七八糟兼乌烟瘴气,“看得懂”意味着伟大的“审美”。
毕加索 《自然史》插画
毕加索 小公鸡
的确,希望获得审美情操的艺术外行,跑到巴塞尔艺术展上一晃荡,满眼五光十色,懂的几乎没有;偶尔有几件看得懂的,画中形象却几乎丑陋无比,完全不能入眼。
关于艺术懂还是不懂,我已经有过多番言论。我甚至认为,大凡社会流行的关于审美的认知,多属于李普曼所说的“成见库”,从艺术角度看,本来就没有讨论的必要。我甚至还认为,就整个当代艺术而言,“不懂”其实很正常,因为艺术似乎不是以“懂”为其好坏标准的。难道我们希望去巴塞尔艺术展看的是范冰冰或李冰冰或什么冰冰的漂亮玉照吗?艺术很多时候也只是给我们一个启示,告诉我们狂想也是一种权利,是激发每一个人的表达潜能的有效途径。
本来,说艺术是“阴谋”,并不值得反驳。它所以能够流传,倒说明“阴谋论”的确是广泛存在的一种社会趣味,否则很多电视神剧就会没人去看。关键是,如果这观点带有权势的力量,就构成了一种真实的威胁,从而断送狂想的价值,让精神表达之河流干涸。
其实,趣味没有对错之分,只有高尚或不那么高尚之分。艺术也一样,只有不太好的艺术,却没有错的艺术。所以,你不喜欢抽象,只喜欢写实,理由是你看得懂,这样一种观点,本身没错。所以,如果你觉得眼前之物不美,完全可以不去理会它。人干吗要去理会自己不懂、自己觉得不美的东西?不欣赏就可以了。由此扩而张之,求同存异就会成为审美共识。
圭多?雷尼 头戴荆冠的基督像 约1639-1640年
画布油画,62x48cm Louvre, Paris
托斯卡纳的画师 基督头像 约1175-1225年
耶稣受难像局部 木板蛋胶画 Uffizi, Florence
很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个出版工作者,有机会去山西组稿,认识了两个年轻女编辑。她们热情,工作之余,带我去看山西的一些旧建筑。路上,两人突然为了趣味争吵起来。原来,她们是歌迷,一个崇拜刘德华,一个崇拜郭富城,于是就争论,究竟是刘好还是郭好,渐渐地有点面红耳赤的样子。我好奇问之,是否会粤语。回答是不会。于是我问,你们如何判断刘与郭的歌?没问完,她们就情不自禁地用粤语各自唱了一首刘歌与郭歌,把我听得不亦乐乎,只好努力平息之。
这当然是小事。生活中这一类争吵,我想一定很多。但是,设想一下,如果两个歌迷中的一个突然成为了权力人物;又再设想一下,这个成为权力人物的歌迷有统一大众趣味的特殊爱好,那么,曾经的趣味争吵会导致什么?我想,可能吧,两个歌星,刘德华和郭富城,一个就会迅速上升为著名的大腕,受到有组织的追捧,另一个则被严厉贬斥,作为颓废之音的代表而受到全面的禁止。
这就是趣味的专政。不要说我在危言耸听,历史上这一类趣味专政,还真的出现过。